2006年9月23日,杭州市科技局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联合发文,授予我集团公司等76家企业为2006年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称号。
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是杭州市科技局为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,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,增强企业创新能力,根据《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管理办法》于2004年开始实施的,两年申报一次。专利试点企业需要具备以下5条申报条件 : 1、企业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,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; 2、专利管理制度健全。设有专利管理机构和专利管理人员;建立了有效的专利申请、实施、保护、管理和信息利用机制,专利工作贯穿于技术、生产、经营等各个环节; 3、历年累计有效专利12件; 4、专利实施率不低于30%,专利产品年产值不低于3000万; 5、近两年未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。
集团公司2004年获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称号后,又再次获得该称号,同时集团控股公司浙江蓝天环保股份公司今年也获得了该称号。 |